民政部1月3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記者從深圳市民政局獲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部分法律條款的修改對于深圳進一步深化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與幸福滿意度,將會發揮重要作用。
依據新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政部要求從即日起各地不再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依法做好登記和備案管理,逐步實現申請登記養老機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養老機構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加強養老機構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等。
記者從深圳市民政局獲悉,截至2018年11月,深圳實際居住的60歲以上長者超過120萬人。深圳將“全面建立養老1336服務體系”工作與新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進行了對接,其中就包括用好政府、市場、社會公益三種力量,通過養老服務供給側改革,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監管,不斷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福祉,增強老年人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在頂層設計和政策創制上,深圳從土地、財政、金融、保險、稅費、醫療、人才、產業、價格、服務等方面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撐;在國內大中城市率先創新養老服務業土地利用政策,探索發展異地養老新模式,保障養老服務業發展空間;充分利用深圳市場經濟發達的優勢,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激活養老服務業發展活力;推進公辦養老機構社會化改革,探索公辦民營、公辦聯營等模式;推進醫養融合發展,強化醫療衛生對養老服務的支撐;堅持事業和產業并舉,促進養老服務業、生命健康產業、老齡經濟產業等持續健康發展;拓展養老服務項目,不斷提升老年人福利和保障水平;鼓勵養老機構“評星”,要求護理員持證上崗,加強養老服務行業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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