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的實施細則》。較之舊版,新版增加了廣東專利獎授獎數量,并提高獎勵金額。其中,調整中國專利獎嘉獎獎勵金額。對獲得中國專利銀獎或者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每項50萬元的獎勵。《實施細則》自2019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實施細則》按照《廣東省專利獎勵辦法》修訂內容,對獎項名稱、授獎數量、獎金金額、申報所需材料等內容,做了相應調整。一是修改獎項名稱增設相關獎項。“中國專利獎配套獎”修改為“中國專利獎嘉獎”,并增設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嘉獎。“廣東發明人獎”修改為“廣東杰出發明人獎”,并增設廣東專利銀獎。二是增加廣東專利獎授獎數量,并提高獎勵金額。每屆廣東專利獎金獎授獎限額由15項增至20項,獎金由每項1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優秀獎授獎限額由55項增至60項,獎金由每項5萬元提高至10萬元;增設銀獎40項,獎金為每項20萬元;對獲得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個人,獎金由2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三是調整中國專利獎嘉獎獎勵金額。對獲得中國專利銀獎或者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每項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或者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單位和個人,獎金由50萬元調整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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