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黨總支的決議、決定;組織開展政治、業務學習。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按時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及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知識。
第三條:對黨員進行嚴格的教育、管理,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教育黨員切實履行黨員的義務。
第四條:密切聯系群眾,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條:做好組織發展工作,對確定為重點培養對象的申請人進行認真的培養和嚴格的考察,保證新黨員的質量。
第六條:加強精神文明建設,貫徹上級黨組織和協會黨支部的有關精神,促進協會精神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
第七條:加強黨支部班子建設,堅持學習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搞好黨風廉政建設。
第八條:每季度至少集中一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
第九條: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班子的團結,提高戰斗力,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協會群眾的監督,并將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市社會組織聯合黨委。
第十條:每半年向黨員大會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接受黨內監督。
第十一條: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主題實踐活動。
第十二條: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黨性教育活動,組織黨員學習。
第十三條:黨內表決制度。黨內討論工作須形成決議時,要發揚民主,在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決議形成后,必須堅決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在行動上不得違背。
第十四條:黨內報告制度。黨支部至少每半年向黨員報告黨支部工作,聽取他們的意見,接受他們的監督;要經常性地、及時向上一級黨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指導。
第十五條:按照協會黨總支安排與要求,制定黨支部黨員教育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按照協會黨支部安排,黨支部每年對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合格率要達98%以上。
第十七條:發展黨員工作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嚴格把好新黨員發展質量關。
第十八條: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
1、經黨支部研究同意,可確定為積極分子。
2、黨支部要確定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采取吸收他們每季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及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和教育。
3、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4、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5、黨支部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九條:預備黨員的接受
1、申請入黨的人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
2、經上級黨組織審批同意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3、接受預備黨員須經黨支部討論,黨支部廣泛征求黨內外有關群眾對發展對象的意見,召開支部大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4、在接受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上,申請人應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部大會要向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議的情況。與會黨員要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的討論,并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5、黨支部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報黨總支審批。
第二十條: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黨支部及時將上級黨組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
2、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
3、黨支部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4、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由黨支部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二十一條:黨費收繳工作
1、支部組織委員將黨員的黨費收齊后再上交市社會組織聯合黨委。
2、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二條:黨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的職責
1、負責召集黨員大會,結合本支部的具體情況,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決議、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對支部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注意了解研究黨內外的思想政治狀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認真搞好支部建設。
3、檢查、督促支部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注意解決在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及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經常與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按時召開支部的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搞好團結,加強支部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部的集體領導作用。
6、注意討論研究本級群眾組織工作,積極發揮群眾組織的作用。
(二)黨支部組織委員的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需要,檢查和督促黨員開展組織活動。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教育,收集和整理黨員的模范事跡,向支部提出表揚、獎勵黨員的建議。
3、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進行培訓、教育和考察,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負責日常組織管理,接轉黨員的組織關系,按時收繳黨費,做好黨員的統計工作。
(三)黨支部宣傳委員的職責
1、了解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提出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擬定學習計劃。
2、組織黨員進行政治、業務培訓,組織和指導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時事政治。
3、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圍繞支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開展主題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傳鼓動工作。
4、指導群眾學習科學、文化、技術知識,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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