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業總會章程 (本章程于2010年1月8日第二屆會員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業經深圳市民政局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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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 第二章 業務范圍 | 第三章 會員 |
第四章 組織機構 | 第五章 本會職能 | 第六章 資產管理與使用原則 |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八章 變更、解散及清算 | 第九章 附 則 |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四十三條 |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
第四十四條 |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十五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