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是上世紀90年代深圳在推進農村城市化過程中,為解決大量原農村集體資產的出路,保障村民轉居民后的就業和收入來源,史無前例創設的帶有福利和過渡性質的一種制度安排。
20多年后的今天,一場針對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正在深圳悄然進行,全市65家股份合作公司參與試點。改革采取“積極試點、分步推進”的方式,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諧社區為長遠目標。改革的突破口則定位于“轉型發展、規范監管、政企社企分開、股權改革”等四大方面。
改革“十年磨一劍”
市委政研室社會處處長侯岳峰告訴記者,去年9月4日,深圳《關于推進股份合作公司試點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布實施。10月,深圳股份合作公司試點改革工作正式啟動,各區(新區)全部成立了試點改革領導小組,由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雖然股份合作公司為深圳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股份合作公司的發展正面臨不少矛盾和問題。”市委黨校教授林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比如在轉型升級上,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下,曾在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占據重要地位的“出租經濟”面臨著嚴重危機,社區經濟轉型升級面臨的已不是想不想“轉”、要不要“轉”的問題,而是怎樣“轉”、怎樣“快轉”、怎樣“轉好”的路徑問題。
由于改革涉及面大,深圳僅對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問題的調研就前后持續了十年之久,曾于2004年、2006年和2009年三次將其列為市委市政府重大調研課題。可以說,此次試點改革是謀定而后動。
試點公司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改革突破口
按照《意見》,改革的突破口定位在了“轉型發展、規范監管、政企社企分開、股權改革”等四大方面。
“這4個方面其實就是當前股份合作公司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點熱點問題。”侯岳峰解釋說,此次改革期望在“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兩者間找到最佳結合點,明確改革的主體是股份合作公司本身,以充分調動股份合作公司的積極性。由于深圳各股份合作公司的差異性比較大,發展水平也不一樣,因此每個試點股份合作公司可在以上4個方面根據自身實際選擇一個或多個改革突破口。
具體而言,在轉型發展上,《意見》鼓勵股份合作公司積極參與城市更新改造;鼓勵引導股份合作公司將符合規劃的合法工業用地和尚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的工業用地,通過政府指定的公開交易平臺,以掛牌方式進入市場。今年初,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社區首宗“農地”入市交易,就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在規范監管上,探索股份合作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推進內部動力機制和經營機制改革。《意見》對股份合作公司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也明確了不少剛性的制度規定,比如不準設“賬外賬”,嚴禁“白頭單”報賬,重大經費報銷和大額資金調撥應經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聯審聯簽,董事長不得直接保管公司印章,集體用地建設轉讓、城市更新、工程建設要公開招投標等等。
近年來,隨著城市資源緊缺,股份合作公司“三資”已成為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不僅股民對“三資”管理方面的問題反映越來越強烈,而且“三資”管理問題與農村城市化、城市更新、違法建筑等方面的問題交織在一起,還誘發了不少社會矛盾。龍崗區委黨校教授芮和認為,《意見》對“三資”監管的剛性規定,實際上是牽住了股份合作公司規范監管的“牛鼻子”。
本月底65家試點公司拿出改革方案
股權改革是《意見》明確的改革突破口之一。《意見》提出了三個探索:探索適度降低集體股比例,探索股權內部合法流轉,探索股權主體多元化。在備受關注的股權主體多元化上,《意見》提出,要在保障股民收入和分配利益、股東代表大會達成共識的前提下,鼓勵試點探索股權主體多元化。同時配合城市改造和城市更新,設立項目公司,以增資擴股方式向社會募集資金,吸引戰略投資者投資入股和參與管理,增強市場競爭力。
社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管理“包打天下”,也是當前深圳股份合作公司的通病。按照《意見》,此次試點改革要實行政企、社企分開。股份合作公司要逐步回歸經濟組織的職能定位,逐步分離市政基礎設施、環境衛生、人口管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維穩綜治等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對于社區非市政道路、綠化保潔、保安消防、物業管理、小區服務等內部事務,參照商品房社區,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由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區居民承擔。同時,原則上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長也不能兼任社區工作站站長和居委會主任。
侯岳峰透露,本月底,65家參與試點改革的股份合作公司均會拿出自己的改革實施方案。他說,我們期待通過為期一年的試點改革,到今年年底時能夠為未來的全面改革提供成功的經驗和樣板,實現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向現代企業的“華麗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