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關于申報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通知》,經研究,2013年度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即日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凡有意向申報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的單位,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信息技術發展方向,符合《2013年度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指南》(見附件一)的范圍。
(二)申報的項目由技術、產品或系統開發單位(以下簡稱“開發單位”)和技術、產品或系統應用單位(以下簡稱“用戶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申報聯合體中,確定一家牽頭單位,牽頭單位應為企業法人。
(三)申報的項目技術先進,技術成果能夠在用戶單位實現應用,取得良好的應用效果。
(四)申報的項目在地方或行業具有一定影響,具有較強的推廣性和示范性。
(五)申報單位所屬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信息技術應用主管部門、大型企業集團(以下稱推薦單位,具體名單詳見基金申報網站www.itfund.gov.cn)的推薦意見。
(六)為加強基金項目管理,申請項目的單位應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網(www.itfund.gov.cn)進行注冊(以前年度已注冊企業不必重復注冊)。
二、申報材料
(一)開發單位與用戶單位共同承擔項目的合作協議。
(二)“倍增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見附件二)。
(三)能夠說明項目技術和產業化能力、項目應用效果以及后續推廣應用前景的有關材料。
(四)項目可行性報告有關附表的內容,提供牽頭單位的材料即可。
三、材料報送
(一)項目申報材料應于2013年4月15日前遞交我部(如郵寄以當地郵戳為準),包括紙質文本(A4格式)一式兩份和電子文本(U盤或光盤保存)一份,兩稿主體內容應一致。
(二)為確保安全,凡郵寄申報項目材料的,應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寄送。
(三)紙質稿和電子稿應同時送達。逾期遞交的或未按照規定數量、形式遞交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四、項目受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受理“倍增計劃”項目申報,負責對項目申報的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評審。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楊旭東、劉 哲
聯系電話:010-68208286、68208211
傳 真:010-68271654
郵 編:100846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二號樓216房間)。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