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第五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我市有關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紙質材料填寫要求請參照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科火字[2013]301號,見附件1)。
二、申請單位請登錄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系統(http://210.76.97.145/sfjg),按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材料,于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網上提交。
三、材料裝訂:科技部火炬中心確認提交成功后,申報系統將自動生成帶水紋的紙質材料。各申報單位需在系統中將帶水紋的紙質材料打印,按照申報書、附件順序,用A4紙統一膠印裝訂成冊。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二份(我委留存原件1份)。
四、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2014年1月17日下午5:00,過時不予受理。送交地址: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4049室。
五、聯系方式:深圳市科技創新委? 朱永鋒
聯系電話:82002264;
深圳市技術轉移促進中心 陳鏢
聯系電話:83671797
六、其它未盡事宜,以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內容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1. 國科火字[2013]301號文件
? 2. 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書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13年12月9日
附件1:
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
國科火字[2013]301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健全我國技術轉移機制,根據《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實施方案》的總體規劃要求, 結合“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的實施和地方技術轉移工作開展情況,我中心擬開展第五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與支持方向
第五批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申報條件嚴格按照《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重點在國家“211工程大學”、應用型研究院所、國家高新區,特別是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區域內進行布局,支持重點如下:
1.集研發設計、中試孵化、成果轉化、科技投融資等各種功能于一體的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各類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
2.圍繞節能環保、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等產業提供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的機構;圍繞企業需求開展高端、個性化服務的知識產權經營機構;
3.承擔大學、研究單位科技成果,特別是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成果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
4.具有區域科技資源統籌功能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具有法人資格的技術轉移聯盟組織和網絡組織;
5.國際技術轉移機構或基地。
二、推薦單位及推薦限額
1.教育部和中科院科技主管機構或部門,各推薦不超過10家;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主管部門,其中,2012年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額前5名的地區,包括北京、上海、江蘇、廣東、陜西,各推薦不超過5家;其他地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推薦不超過3家;
3.各計劃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推薦不超過2家。
4.除以上限額外,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區域所在的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可在每個試點區域內選擇推薦1家。包括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大連、寧波、深圳。
三、申報材料
1.申報書
2.附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主要高層管理團隊、業務骨干的學歷、職稱、榮譽證書復印件;
(4)列表簡述近兩年機構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客戶的領域、名稱、數量、合作內容;
(5)公司章程、技術轉移及服務業務管理辦法、客戶管理制度、員工激勵制度等;
(6)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如有審計報告,請提供);
(7)技術轉移及服務業績證明材料;
(8)能反映申報單位信譽和所處行業地位的證明材料(近年來獲得榮譽、政府資助、宣傳報道等)。
四、申報程序及要求
1.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技術市場管理部門或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的組織管理工作。
2.本次申報工作采用網絡申報方式。各地組織管理部門和申報機構均需登錄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系統(http://210.76.97.145/sfjg),進行網上申報、審核和提交。
3.各組織管理部門需對本轄區內技術轉移機構進行初審,按推薦限額確定申報機構后,憑我中心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系統,在用戶管理中添加申報機構名稱,設置申報機構用戶名和密碼,并告知申報機構。
4.申報機構登錄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5日前提交至各組織管理部門。
5.各組織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于2014年1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至我中心。逾期管理系統將自動關閉。
6.我中心確認提交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帶水紋的紙質材料。各申報單位需在系統中將帶水紋的紙質材料打印,按照申報書、附件順序,用A4紙統一膠印裝訂成冊。
7.各組織管理部門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的限額,于2014年1月25日前將本轄區內各申報單位的紙質材料一份和推薦匯總表寄送我中心。材料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和組織管理部門公章。
五、聯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技術市場管理處
聯 系 人:于? 磊? 陳? 彥
電? ? 話:010-88656337? 88656333
傳? ? 真:010-88656334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二區甲18號315室
郵? ? 編:100045
電子郵箱:jissc2@ct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