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知識產權與標準化戰略綱要(2011-2015年)》(深府辦〔2011〕109號)和寶安區《關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實施意見》(簡稱,促轉型“1+5”文件),實施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提升計劃,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示范推廣作用,促進我區自主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推動我區知識產權事業全面發展,我區定于2013年8月12日-9月30日開展“2013年度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評審時間
申報時間:2013年8月12日-8月30日
評審時間:2013年9月2日-9月30日
申報方式:直接遞交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
二、受理機關和地點: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委托區聯辦中心受理,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新安二路海關大廈15樓行政服務大廳13-15號窗口。
三、組織與評審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負責組織協調評審工作。日常工作由國家專利技術深圳展示交易中心(深圳市聯創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承辦。
四、申報對象和條件
1.在寶安區(不含光明新區、龍華新區,下同)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企業;
2.企業的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已經制度化,企業管理層及研發人員的培訓率達到80%以上,員工的培訓率達到60%以上;
3.企業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主要研發人員會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會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
4.企業知識產權申請的數量和質量逐年提高,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的年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10%以上或專利申請量居全區同行前10名;
5.企業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指對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占企業研發投入5%以上;
6.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有關企業,其發明專利代理量、商標代理量和納稅額均居全區同行業前列,且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7.企業無惡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知識產權服務企業無違反相關行業管理規定行為。
五、申報材料要求
1.填報《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申請表》;
2.提交《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操作規程》規定的紙質材料;
3.上述材料紙質件一式六份,電子件一式一份,發至郵箱:?1026458668@qq.com,郵件標題請以“單位名稱+2013年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評審”的格式統一命名。
六、注意事項
1.《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申請表》和《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操作規程》的下載,詳見附件;
2.申請表采取手工填寫或打字填寫均可,需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不得涂改,請用A4紙雙面打印(注意:不允許自行調整申報表的內容格式和頁面字體);請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聯系人以及聯系方式真實有效;
3.規程中要求提交的其他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均用A4紙復印或打印,交復印件的均須查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區聯辦中心受理咨詢電話:27660010;
業務咨詢聯系人:宋先生,電話:27836219;
馮小姐,電話:27836811。
特此通知。
附件:1、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申請表
2、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操作規程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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