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全國“兩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積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動發展創新型經濟,強化科技計劃項目對集聚創新資源、優化創新環境和落實創新政策的導向作用,現組織開展2013年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第七批)——省主體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建設專項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3年7月29日~8月1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對象
廣東省內已經組建或正在組建的工業、農業、社會發展和科技服務業四大類主體科研機構的省屬科研單位,重點支持廣東省科技服務業研究院籌建單位。
三、支持范圍
支持我省主體科研機構整合優勢科技資源,研發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培養引進高層次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等工作,改善主體科研機構科研條件,切實提高主體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具體支持范圍如下:
(一) 配套支持主體科研機構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創新研發與服務平臺。
(二) 支持主體科研機構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共建高水平創新科研平臺。
(三) 支持主體科研機構重大創新條件、重大創新平臺以及重大科技設施建設。
(四) 支持主體研發機構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研發平臺與服務平臺。
(五) 支持主體研發機構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創新科研團隊或科技領軍人才。
(六) 支持廣東省科技服務業研究院籌建單位建設科技戰略研究與情報服務開發平臺、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國際資源服務平臺、科技基礎條件共享平臺、產業技術創新動態監測平臺、分析測試技術研究與公共服務平臺、云計算研究與應用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等科技服務創新平臺建設。
四、申報要求
(一) 申報項目的實施期限原則不超過3年,但每年須有明確、量化的技術指標和項目階段性的經濟考核驗收指標,各方任務分工和研發建設進度明確,經費預算合理,知識產權歸屬清晰,具備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礎。
(二) 項目申報主體可以是主體科研機構,也可以是主體科研機構下屬的科研機構。項目申請人原則上要求是單位主要負責人。其中,各主體科研機構(含下屬科研機構)申報項目總數原則上不超過15項,每個處級科研機構原則上不超過3項。
(三) 重點項目資助強度100~300萬元,重大項目原則上支持300~500萬元。
(四) 項目申報時提供自籌資金承諾以及自籌資金配套證明的給予優先支持。
五、申報流程
項目采用紙質申報形式,各申報單位下載填寫《廣東省主體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申報書》并使用A4紙張打印并簽字蓋章,將有關證明材料附在申報書后進行膠裝,申報書需提交一式6份。
申報單位應在申報截止日前,將申報材料交到廣東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省科技廳將牽頭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專家評審和現場論證。
六、聯系方式
書面材料報送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廣東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郵政編碼:510033)
聯系人及電話: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 王富貴,020-83163912
夏興林,020-83163913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 王煒清,020-83170072
傳 真:020-83548334
E-mail:wangfggdstc.gov.cn
省科技廳 省財政廳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