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扶持力度,推動小型微型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擬設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為科學統籌、合理安排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根據《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中心自即日起,開展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助對象
(一)在我市依法注冊成立一年以上,具獨立法人資格、股權關系明晰,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具備創新型企業特點,其主營業務和發展重點符合我市產業、能源、環保等政策;
(三)近兩年在提升企業專業化、精細化和特色化發展水平和產品創新水平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實際投入資金;
(四)已在我中心進行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登記確認的小型、微型企業(參見
第六條第(二)項說明)。
所謂小型微型企業,是指在深圳市注冊的、符合《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各類小型和微型企業。
二、資助范圍、標準和支持重點
(一)資助范圍為:上兩年度小型微型企業為提高專精特新水平所需的儀器、設備、設施及軟件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和委托專業機構實施完成的、且與企業主營業務緊密相關的產品軟硬件檢測等專業服務支出。具體支出項目包括:
1.提升專業化發展水平的支出,即企業為提升同大中型企業、龍頭企業和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能力而擴大生產規模,提升生產工藝、產品或服務質量等發生的以上支出;
2.提升精細化發展水平的支出,即企業為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而開展
信息化外包、體系認證等發生的以上支出;
3.提升特色化發展水平的支出,即企業為推動自主品牌及核心能力建設而進行品牌設計、境內外商標注冊等發生的以上支出;
4.提升產品創新水平的支出,即企業為提升產品或服務創新水平、獲取自主知識產權新產品而實施的產品設計、產品研發、中試檢驗、小批量生產、產學研合作、獲取和維護產品知識產權等發生的以上支出。
每家企業只能申報一類支出項目,且已經享受市財政相關補貼的以上費用不再重復資助。
(二)資助標準為:每家企業每個申報年度資助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并且不超過企業實際支出的50%。
(三)本年度支持重點為:提升專業化發展水平的新增生產設備、軟件支出;提升精細化發展水平的信息化外包支出;提升特色化發展水平的品牌設計支出;提升產品創新水平的新增研發設備、軟件支出和委托專業機構實施的產品可靠性實驗支出。
三、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申請表》。
(二)申請報告,提綱為: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成立時間、發展歷史、主營業務、股權結構等);2.企業創新情況(包括企業核心競爭力、產品與服務、管理與研發團隊、創新機制等情況);3.上兩年度為提高專精特新水平和自身核心能力的投入和成果產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證書、認定證書、新產品證書等);4.企業未來三年發展前景、目標及擬投資計劃。(
下載報告提綱(供參考))
(三)企業為提升專精特新水平實際支出費用的明細、發票、記賬憑證、合同等復印件,屬于固定資產投資的,應有固定資產購置清單及用途說明;屬于專業服務外包的,應有外包服務合同、主要成果報告及相關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五)營業執照及單位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
(六)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備案確認證書復印件(本次暫不需提交)。
(七)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承諾書。
(八)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紙質文件一式兩份,紙質文件以A4紙型雙面制作,編制頁碼和目錄,按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材料(一)、(二)需要同時提供電子版。
四、申報時間及方式
自即日起至11月12日止。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申報資料,將紙質文件及電子文件一并報送
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五、審批程序
我中心對申報機構的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核實,經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和中介審計后,初步確定擬資助企業名單及資助額,經中心主任會議審議、市財政委復核、社會公示后,由市經貿信息委與市財政委聯合行文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列入項目資金資助計劃的小型微型企業,憑下達的項目資金資助計劃通知,到市財政委辦理撥款手續。
六、其它說明
(一)上述資助對象、范圍、標準和程序等,均以市政府最終審定出臺的《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操作規程》為準。
(二)由于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登記備案確認仍在審查中,符合申報條件的、已提交登記備案申請的小型微型企業可直接提交資助申請材料;未提交登記備案申請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在本通知申報期限內同時提交備案申請材料(具體要求參見附件4)和資助申請材料。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
李清義 83051495(資助受理)
楊文友 83052049(資助受理)
涂玉芳 82975802(備案受理)
薛 瑩 82975903(備案受理)
投訴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方濤,電話:82975925。
地址:深圳市
福田區新洲路4009號(五洲賓館南側輔道200米處)5樓502室創新與創業服務部
附件:
1.
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申請表
2.
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承諾書
3.
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型小微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操作規程
4.
關于開展我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確認的通知(深中小企字〔2011〕10號)
5.
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申請受理回執(自行打印,無須裝訂到申報材料中)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