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組織實施2013年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專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50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決定自2013年起,聯合組織實施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專項。
為配合做好相關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備齊有關申報材料(一式十七份),并于2013年4月1日前報送至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3-4號),我委將會同市財政委、市經貿信息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按照相關要求審核上報。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組織實施2013年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專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504號)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3月12日
(聯系電話:82105319 8210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