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第四批創新創業團隊的申報工作已于近日啟動。根據有關申報要求,省團隊實行網絡在線申報,請申報單位及時登錄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專項信息網主頁(網址:http://cxtd.gdstc.gov.cn),進入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務必在2013年7月15日17:00前在線提交《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書》。通過審核后,請在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打印自動生成的《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書》,并于2013年8月12日17:00前,將申報書一式17份、附件一式2份、光盤一式2份提交到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地址: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51,聯系人:蔡晟,聯系電話:82107983。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珠三角地區優化發展、粵東西北地區加快發展的戰略部署,大力實施“珠江人才計劃”,引進海內外團隊和領軍人才來粵創新創業,根據《關于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廣東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第四批申報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則:按照“三注重兩符合”(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術成果、注重產業化前景,符合加快發展需要、符合優化經濟結構需要)的原則,著力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和領軍人才,為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
(二)引才重點:在高端新型電子信息、半導體照明(LED)、新能源汽車、生物、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8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傳統優勢產業取得先進創新成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前景廣闊的團隊和領軍人才;大型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急需緊缺的團隊和領軍人才。
(三)引才項目:設立“科技創新”、“自主創業”兩大類四個項目:科技創新團隊項目、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項目、自主創業團隊項目、自主創業領軍人才項目。
申報團隊成員和領軍人才個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具備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科研成果產業化前景好;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5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諾貝爾獎等國際大獎獲得者、發達國家院士等頂尖人才年齡不超過65周歲(194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團隊應由1名帶頭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員(指與團隊帶頭人同時引進的省外和境外人才)組成,在高校、企業、科研機構或重大項目穩定合作3年以上,平均年齡不超過55周歲。
(一)科技創新類項目
申報團隊成員和領軍人才個人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合同,承諾入選后3個月內簽訂正式合同并到崗;如系已簽訂正式合同,首次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間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引進后需在粵連續工作時間5年以上,從海外引進的每年在粵工作時間累計6個月以上,從國內引進的人事關系需調入我省的用人單位全職在粵工作。還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
(1)具備良好的工作基礎,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成果,有特色鮮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確的研究目標,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前景,符合廣東省經濟結構調整需要且引進后能對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巨大帶動作用;
(2)至少有兩名團隊成員(包括帶頭人或核心成員)全職在粵工作;
(3)團隊成員中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數占50%以上;
(4)“創新藥物領域”臨床前研究申報團隊須已完成中試工藝研究及藥效學和安全性評價,并在團隊項目實施3年內獲得國家臨床試驗批件或2年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交藥物臨床試驗申請;臨床研究申報團隊研究品種須已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臨床試驗批件;優先支持1.1類新藥。
2.領軍人才
申報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學術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國際同行中處于領先地位,其研究方向或創新成果具有較強的實際應用價值和較好的產業化前景;
(2)掌握本產業領域關鍵技術或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產品,其在研項目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引進后對推動廣東省相關產業的升級和發展有較大作用;
(3)承擔過國內外重大科研或工程項目的著名專家學者,其項目成果符合廣東省經濟結構調整需要且引進后能產生巨大帶動作用。
(二)自主創業類項目
申報團隊成員和領軍人才個人具有境外學習工作經歷,一般應在境外取得學位,掌握的核心技術成果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2010年1月1日之后從境外回國在粵首次創業,創辦的企業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粵注冊成立。還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
(1)團隊帶頭人或排名前五的核心成員之一為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或團隊成員持企業股份總額不低于30%且成員之一擔任企業技術負責人或副總經理以上職務;
(2)團隊成員中,具有創業經驗豐富的人員或曾任國際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擁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的人員;
(3)至少有兩名團隊成員(包括帶頭人或核心成員)全職在粵工作;
(4)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5)“創新藥物領域”申報團隊研究品種須已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臨床試驗批件;優先支持1.1類新藥。
2.領軍人才
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持企業股份總額不低于30%;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熟悉行業規則和國際慣例,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
團隊實行網絡在線申報,登錄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專項信息網主頁(網址:http://cxtd.gdstc.gov.cn),進入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在線填報《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書》,并按系統要求提交相應部門審核。
領軍人才以紙質材料形式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引進領軍人才評審辦公室申報。
具體途徑如下:
(一)市、縣(市、區)轄管單位(含非公有制單位),由地級以上市委組織部牽頭,團隊由地級以上市科技局負責上報,領軍人才由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負責上報;
(二)省直單位,經省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
(三)中直駐粵單位,經所在單位審核后上報;
(四)其他非公有制單位,經單位審核后上報。
通過審核的團隊,在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打印自動生成的《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書》,并按要求逐級加蓋公章,申報書一式15份、附件一式2份、光盤一式2份。
領軍人才填報紙質《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申報書》一式10份、附件一式2份(申報書和附件分別裝訂),并刻錄光盤報送全部申報材料電子文檔。
申報材料應按照有關填寫說明認真填寫,不得空項、漏項。用人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應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信息真實、完整。
附件一般應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提供復印件: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內外任職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榮譽與獎勵證書、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主持(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股權構成、公司業績和近年財務報表)等。
申報領軍人才的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只需報調動證明、院士證書和簡要情況。
經評審入選的團隊可獲得省財政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專項工作經費資助;珠三角地區和其他地區有關市政府分別按照不少于省財政支持專項工作經費額度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資金。經評審入選的領軍人才,由省財政提供500萬元人民幣專項工作經費和100萬元人民幣(稅后)住房補貼。
入選的團隊帶頭人和領軍人才,可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落戶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特定生活待遇。
(一)用人單位是引進和使用人才的主體,負責推薦擬引進人選,建設工作平臺、安排崗位職務、提供科研與人力資源成本經費、落實配套政策等具體工作。
(二)入選的團隊和領軍人才要切實履行合同,確保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專心工作。
(三)團隊申報人及其用人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科學合理填寫申報層次和資助金額。經評審入選后,不得隨意減少或更換團隊成員,不得任意調整研究內容和項目目標。
(四)已入選的我省前三批創新創業團隊成員和領軍人才,不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列。
(五)申報人不得同時申報“科技創新”和“自主創業”兩類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團隊和領軍人才項目。
(六)入選的團隊和領軍人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享受一次我省人才專項資金最高額度的引才資金資助。
(七)公告中所稱“團隊成員全職在粵工作”,指:境內引進人才將人事關系調入我省用人單位,且與我省用人單位簽訂“全職聘用勞動合同”;境外引進人才與我省用人單位簽訂“全職聘用勞動合同”,且每年在粵工作時間超過9個月(5年累計在粵工作時間超過990個工作日)。
(八)各申報團隊、個人請密切關注廣東省科技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外國專家局相關網站發布的評審信息,并提前安排時間,做好參加現場評審(實地考察)的相關準備。
(九)本次申報自2013年5月31日開始,至2013年7月15日截止(團隊申報應在2013年7月15日17:00前在線提交材料,并于2013年8月15日17:00前提交紙質材料),郵寄申報材料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十)《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評審暫行辦法》、《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評審暫行辦法》以及申報書的電子文檔,可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網址:http://www.gdzz.cn)、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專項信息網(網址:http://cxtd.gdstc.gov.cn)“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專欄、廣東省外國專家局網(網址:http://guangdong.caiep.org)“文檔下載”專欄下載。
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專項辦公室
電話:(020)83163632 83163917 83163919
傳真:(020)83163914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引進領軍人才評審辦公室
電話:(020)83134790 83134786
傳真:(020)83134793